当前位置:
2016年乌拉特中旗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4-12        来源:         作者:        

2016年乌拉特中旗厂务公开

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2016年全旗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三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乌拉特中旗第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市总二届五次全委会议和全区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着力推动、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改革发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做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增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自治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要紧密联系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和劳动关系、职工队伍现状,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独特作用,切实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在服从服务党和国家以及乌拉特中旗工作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二、继续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

要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地区、产业(系统)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重点和不同企事业单位的特点、经营管理的难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指导企事业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要通过开展“民主管理建新功、职工代表在行动”、“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金点子”、“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职工代表大讨论”、“职工大课堂”等灵活具体、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主题活动的针对性和影响力。要充分发挥一线职工特别是职工代表的作用,提高主题活动中职工的参与率和受益度。要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激发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动员职工积极参与到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作贡献。要引导职工正确对待在推进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优胜劣汰过程中所面临的转岗安置、再就业和下岗失业等问题,坚持通过民主协商的形式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要坚持不懈抓好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这一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建制专项行动,认真分析建制现状,进一步加强建制情况监控和通报。鼓励大型国有企业探索建立集团职代会制度,形成多级职代会制度体系。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坚持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推动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必须坚持职代会制度,保证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连续性,不得因改制而取消职代会。推动职工人数较多的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推动在中小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引导建有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公司设立(或改制)之初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并预设预留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席位,推动民主管理制度融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采取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职工代表议事会、民主协商会、总经理信箱、厂长经理接待日等与之相适应的其它民主形式,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推进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民主管理制度对企事业单位的有效覆盖。全旗建会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要着力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按照《乌拉特中旗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试行)》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形成健全有效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指导企事业单位规范运作职代会制度,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细则、操作办法推动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丰富厂务公开内容,完善厂务公开形式,规范厂务公开程序,逐步形成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评选命名一批全旗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向巴彦淖尔市推荐先进典型,鼓励支持各产业、基层企事业单位探索表彰优秀职工代表和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把发现、培育、总结、树立、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作为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过程,切实提高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

要贯彻落实全区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深化、在深化中扩大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精神和自治区有关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国有企业充分保障职工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必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依法妥善解决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确保企业职工队伍稳定。继续推动抓好职代会民主评议国有企业负责人工作,推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薪酬水平、补充保险以及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制度、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按照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强化职工群众对企业内部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加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厂务公开,探索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制度,推动国有资产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重大信息的公开,推动建设阳光国企

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探索符合企业特点的职代会组织形式和工作制度,认真落实职代会职权,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审议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依法解决欠薪、超时加班、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在关停并转迁过程中将重大调整方案以及职工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薪酬制度调整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使企业和职工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让职工群众对企业改革发展有更多的获得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职代会民主评议管理人员活动,完善企业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五、加强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将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本产业、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成员,加强协调配合,明确目标任务,形成整体合力,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同时,利用微信、微博、APP、手机报等新媒体,积极解读国家、自治区、市级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的重要论述、决策部署和相关指示精神,大力宣传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做什么、怎么做、怎么做得好的典型事例,从而凝聚社会共识,为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努力推动全旗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做出新贡献。

 

 

乌拉特中旗厂务公开民主

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48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