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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08        来源:         作者: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评选

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通知》(内工办发〔2015〕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推荐表》有关内容,并上报旗总工会组宣部,同时报送电子版至zqghzxb@163.com。

联系人:李文博、斯庆格日乐。

联系电话:0478-5911255

附: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乌中旗总工会

  2015年6月29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评选

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盟市工会,各自治区产业(系统)工会:

近年来,全区各级工会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2011-2015年劳动竞赛规划》,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和职工技术创新活动,涌现出一大批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为进一步推动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自治区总工会决定对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年以来,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创新活动中,涌现出的科技攻关、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发明创造等方面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二、推荐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重大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成果,可推荐为自治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1. 年创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的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2. 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成果(包括科研、教育、医疗等创新成果)。

3. 对本地区(行业、系统)或本事业单位经济或社会效益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技术创新成果。

4. 凡推荐的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要有上级主管机关、有关部门的认定、鉴定,已获专利的应附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推荐办法

1.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推荐采取组织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接通知后要及时、广泛宣传职工优秀创新成果的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做到职工人人知晓。在组织推荐的同时,要鼓励和动员职工个人积极申报。

2.推荐的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应按规定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推荐表》,并附相关材料,由各盟市工会、产业(系统)工会审核同意后,上报自治区总工会。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是发挥职工聪明才智,调动职工创新创业积极性,推动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拉动竞赛广泛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确保质量。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推荐和评选工作是全区劳动竞赛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按照推荐范围、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确保技术成果的质量,不得弄虚作假。

3.严格保密。涉及国家、企业机密的成果资料,请按国家保密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4.及时上报。各盟市工会、产业(系统)工会向自治区推荐的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于20157月底前填写《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推荐表》一式三份(包括400字简要事迹材料)和《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上报自治区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地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区滨河路8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nmgjjb0471@163.com

    联 系 人:徐腾飞

    联系电话:0471-5109220     5109221

附件:1.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推荐表

          2.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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